纪检工作

党风廉政

马克思主义学院纪委分工与职责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3-11-16


一、学院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负责学院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纪委的全面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批阅上级文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党委决议。监督本单位落实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情况。

2.认真贯彻中央、中纪委和上级文件精神,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院的贯彻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考核工作。督促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3.组织召开纪委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安排布置工作,研究、讨论、决定纪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事宜。

4.定期向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工作,按时完成党委和上级纪委部署的各项任务。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纪检工作情况,总结纪检工作经验,经常督促、指导、检查基层纪检工作。

6.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与监督。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特别是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情况。监督本单位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

7.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干部的考评以及任免、晋级、调整、奖惩工作。

8.接待上访人员,组织、领导、调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

9.了解掌握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查找廉政风险、制度漏洞,做好廉政风险提醒和预警。

10.对本单位受处分党员进行跟踪帮助、教育和考察,按照要求将处分执行情况向校纪委报告

11.做好纪检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工作。掌握纪检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组织纪检干部学习理论,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搞好纪检干部的廉洁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12.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学院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协助纪委书记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学习校党委、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纪委会议的决议和决定。

2.密切联系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反馈学院干部、教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评价和意见。深入了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建议。

3.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纪委会议,参与学院纪委各项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事项的讨论和研究。

4.参加学院纪委和上级纪委组织的各类专业知识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规,结合自身岗位,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监督、执纪、问责,提高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水平。

5.监督检查学院党委、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参与民主监督管理,保障党员和教职工的合法权利,经常听取群众意见,集思广益,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依法办事,主持公道,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参与校园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8.认真做好学院纪委布置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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