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文件
内师院发〔2024〕17号
内江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本科课程评估实施方案(修订)的
通知
校内各单位:
《内江师范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实施方案(修订)》已经2023年12月28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
2024年1月12日
内江师范学院
本科课程评估实施方案(修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本科课程建设要求,健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有效促进课程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学校课程建设的总体水平,进一步强化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地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规范课程管理,促进课程建设持续改进,全面提升课程建设质量。
(二)课程评估充分利用评估工作的导向功能、诊断功能与发展功能,引导各教学单位注重课程内涵建设,明确课程建设目标,全面梳理教学内容,强化产出导向,提升课程教学效果,推进课程建设与改革,加强课程建设质量评价并持续改进,切实提高课程建设水平。
二、评估原则
(一)坚持以OBE教育理念为引导。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关注学生学习成果和能力的培养,促进课程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建设,提高课程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度。
(二)坚持条件、过程、内容、效果评估相结合。对课程的目标定位、课程内容、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估,综合评估课程质量。
(三)坚持按课程的性质分类评估。针对不同课程类型,分为通识教育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三大类,并充分考虑学科特点进行分类评估。
(四)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按照评估标准,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依据事实做出客观判断,客观反映课程的真实状态,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与科学性。
(五)坚持教学单位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充分尊重课程组、教研室、教学单位的主体地位,发挥各级主体的积极作用。在课程自评的基础上,开展专家评估,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
三、评估指标
《内江师范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标准》(见附件),由课程目标与内容评价、课程教学过程与改革成效评价、课程考核与档案评价、课程资源与支持条件评价、持续改进评价5个一级指标和特色项目,15个二级指标构成。
(一)课程目标与内容评价:课程目标评价考查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之间的对应关系。课程内容评价考查课程内容“两性一度”(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及课程思政建设情况等方面。
(二)课程教学过程与改革成效评价:课程教学过程评价考查课程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学业指导等。考查教学设计是否服务于课程目标;教学方法能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认知潜力,促进学生的深度学习;是否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探索创新教、学模式;学业指导是否及时有效,是否针对不同层次学生需要做到因材施教、个性化分类培养。课程改革成效评价考查课程在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提升方面的改革成效;能否积极探索智慧教育新形态,推动课堂教学改革;课程所有任课教师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荣誉或教学成果。
(三)课程考核与档案评价:课程考核评价考查课程考核内容及方式的合理性,课程考核内容及方式与学生能力表现的相关性。课程考核档案评价包括对过程性考核档案和结果性考核档案的综合评价,主要考查课堂表现、平时作业、调查报告、实验报告,试卷的命题制卷、学生答题表现、试卷批阅、成绩分析,课程总成绩评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试卷管理等。
(四)课程资源与支持条件评价:包括教学团队评价和各类教学资源及支持条件评价。教学团队评价考查教师数量与结构是否能够满足课程教学的基本需要,考查教学团队(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和教师教学投入情况。教学资源及支持条件考查教材的选用与开发、实验实训条件、“互联网+教育”的网络教学资源开发与利用和课内课外学习资源及学习支持。
(五)持续改进评价:主要考查课程教学质量的自我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以及学生评教、专家评价。包括是否建立起有效的持续改进机制,保证课程教学质量逐步提升;是否建立学生评教制度;对被评估课程和任课教师开展的听课评价。课程任课教师指评估期间当学年内承担本课程教学的所有教师。
(六)特色项目:由课程组根据实际情况自选,总结提炼课程建设过程中的特色、亮点。不作为必备考查项目。
四、评估范围
课程评估对象为我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并已完成一届教学的所有课程。
五、评估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课程评估在学校教学评估与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评建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建办”)负责组织实施评估具体工作。评建办根据学校计划统筹安排,负责制定课程评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组织专家开展考察评估工作,分阶段分批逐步开展。各二级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课程自评自建和整改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撰写课程评估自评报告,配合学校专家组开展评估考察工作。
(二)评估程序
1. 课程自评。各二级学院组织参评课程团队在准确理解课程评估实质内涵基础上,总结课程实施效果、建设成效、经验,凝练特色等,形成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
2. 专家评估。由评建办根据课程类型和学科专业具体情况组成评估专家组,开展课程评估工作,提出评估等级,形成评估结论和反馈意见。
3. 结果公布及应用。评建办汇总发布课程评估结论,并向二级学院、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反馈课程评估结果与意见。
(三)评估结果及应用
课程评估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待改进三个等级。
对结论为“优秀”的课程,给予表彰并推广其先进经验,学校在申报相关课程建设项目时优先进行推荐。对结论为“合格”的课程提出改进建议,由任课教师、教研室和二级学院提升课程质量。结论为“待改进”的课程,由二级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整改,按要求限期整改后,纳入下一轮课程评估。
六、其它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评建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本科专业课程评估方案的通知》(内师院发〔2017〕59号)废止。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