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现成立教学质量自评小组,组织实施本院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自评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邓小明(院长) 组织、决策、支持
副组长:兰永海(书记兼副院长) 宣传动员、教学策划推进
教研室主任:胡静 管银凤 胡丽美 龙海燕 教学团队促进
教办主任:刘正丽 组织协调、文秘服务
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代表:王巧玲 反馈与评价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