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并促进其全面发展。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际,特组织学生参加2012年暑假“红色之旅”主题实践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走进灾区,感恩奋进”为主题,赴北川地震遗址参观。
二、活动时间
2012年7月6日
三、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条件
(一)学生范围
内江师范学院2010级学生(曾经参加过思政部组织的外出考察的学生除外)
(二)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学生代表名额分配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文新学院 |
5 |
政法学院 |
3 |
数信学院 |
4 |
地资学院 |
3 |
外国语学院 |
6 |
经管学院 |
4 |
体育学院 |
4 |
教科学院 |
3 |
美术学院 |
5 |
计科学院 |
3 |
音乐学院 |
4 |
生科学院 |
2 |
工程学院 |
4 |
化工学院 |
3 |
注:每个学院推荐的学生中,至少有一名须是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
五、实践的基本要求
按照事先拟订的考察路线,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的资料;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撰写不少于2500字的实践考察报告。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2012年6月20日
请各学院于2011年6月26日上午10点以前将推荐学生名单通过办公自动化发往刘正丽,同时将推荐名单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交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刘正丽处。同时请通知推荐学生关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网页——“教学部公告”栏,查看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