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史学习教育
简 报
(第三十期)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编发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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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
内江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胡静(副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总结了百年来党的历史经验,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的论断。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密切联系,为我们党在新征程上续写辉煌篇章,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是党领导人民为美好生活奋斗是党的性质宗旨的体现。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成就伟业、创造奇迹,根本原因在于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全体党员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美好生活而奋斗。二是党领导人民为美好生活奋斗是化解主要矛盾的要求。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更加丰满,涉及物质需要、社会需要、精神需要等多个层面,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五大领域。面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现实之间的差距,唯有辛勤劳动和持续奋斗方能解决。“奋斗”是全体人民的奋斗,人民既是美好生活的享有主体,也是实践主体。美好生活的实现需要党领导人民共同努力。三是党领导人民为美好生活奋斗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在新的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在路径方法上,要坚持依靠人民的原则,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目标指向上,要坚持为了人民的原则,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动力,以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