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属于2009年6月30日至2011年6月30日的科研成果,且符合奖励范围和条件的均可申报(已通过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以及四川省社科联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初评的成果,不能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文件),请校内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积极做好申报工作。今年我校限额申报5项,届时将组织校内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二、申报评奖的成果需交《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10份,成果一式3份(专著需交3本专著原件,论文需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确实没有论文原件的,请交复印件3份)。《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统一按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不需胶装)。
三、申报人请于2012年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周琼,申报书电子文本发送至办公自动化或者sf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周琼,电话:2343373。
科技处
201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