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配合学校的宣传庆祝活动,本学期的实践环节,将主要以“我的祖国”为主题,进行讨论交流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安排:《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各任课教师须在本学期十七周之前,督促学生进行“我的祖国”主题讨论交流活动,并做好主持和组织工作。
2、讨论交流活动的环节安排:
(1)在主题交流班会之前,各任课教师按照班级人数适当划分小组,并进行讨论,需提交小组讨论记录(讨论记录标准格式见附件1)和各小组的讨论活动照片不少于2张(可用邮件发送到任课教师的电子邮箱,期末交成绩时,拷贝到教学秘书处存档)。
(2)安排学生撰写小论文。内容要围绕“我的祖国”的主题展开,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1500字,要求手写稿,统一使用20x20规格的稿笺纸。主题交流班会结束时由任课教师统一收取。
(3)任课教师根据任课班级的实际情况,可以抽出一次课,由各小组推荐代表举行一次“我的祖国”主题交流发言,并做好记录。
3、提交总结材料:本实践环节结束之后,任课教师结合任课班级的讨论情况,以班为单位提交总结材料。
本学期结束时,实践环节要交的材料如下:
① 小组讨论记录;
②小组讨论存档照片;
③实践环节的学生小论文;
④主题班会各班情况总结。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
2009年9月
[点击浏览该文件:2009—2010学年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doc]